为加强8463永利皇宫登录课程建设,积极培育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,并以此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,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,提高课程质量,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,并结合8463永利皇宫登录具体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总则
第一条?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。通过精品课程建设,切实推进教育创新,深化教学改革,转变教育观念,创新教育模式,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,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,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,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。
第二条 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:
1.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宽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,具有创新意识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质量标准。
2.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、教师队伍、教材、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、教学手段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。
3.精品课程建设要集优秀师资、精品教材、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,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,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。
4.精品课程重点体现“精”,即内容精炼、教艺精湛。采取“分层次、分批次,重点扶持、整体推进”的措施,在抓好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,积极培育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,建立起以精品课程为示范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。
二、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
第三条? 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是在师资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教学资源、教学管理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示范性课程。
具体目标是:
1.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、人员稳定、教学水平高、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。
2.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方面力争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果。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具有经典性、先进性和科学性,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,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,同时,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,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,体现新时期社会、政治、经济、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。
3.形成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。精品课程要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,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,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;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,相关的教学大纲、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,并将网络课件、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,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,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。
4.具有优质的教材和课件。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。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、制作相关教材,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。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、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。
5.具有先进的教学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和条件的支撑。
6.具有健全的课程教学管理规范,教学管理科学高效。?
三、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
第四条 申报立项范围
申报课程必须是8463永利皇宫登录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,原则上要求是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,且在我校连续开设 3年以上。
第五条 申报立项条件
1.申报课程应为教学条件较好、教学状态较优、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。
“教学条件”包括:教师队伍、教材、教学管理、图书资料、实验室以及教学设备等因素。“教学状态”包括: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思想、教学态度、教学方法及技巧、教学手段、教研状况及教学内容改革、优秀教材的使用、考试制度和题库建设、教学效果等因素。“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”是指课程建设在教学条件、教学状态所包括的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初步具有的特色。
2.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好,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。
3.申报课程应有一个能满足教学需要、结构合理、教学整体水平较好的教师梯队(原则上不少于3人)。
4.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,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,相关的课程介绍、教师介绍、教学大纲、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指定教材、参考文献目录、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均应上网。
5.申报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的优秀教材。优秀教材可以是课程组自行编写、制作的教材,也可以是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。
第六条 申报立项程序
1.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《太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》。
2.申报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所在系部推荐,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教务处。
3.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,经批准后正式立项。
第七条 申报立项时间和组织
精品课程的申报立项一般于每年 3月至4月进行,由教务处负责申报的组织工作。
四、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
第八条 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1年,建设期满由教务处组织评估验收。
第九条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。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参照《太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》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,把握好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,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,对课程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,并按要求汇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。
第十条 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、教学大纲、教学内容、教案、习题、教材、参考书及教学课件、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院有关网站开放。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。
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,包括建设费和升级维护费。建设费为每门课程4000元,经评估验收合格的精品课程,追加1000元的升级维护费。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。
第十二条 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。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,停拨建设经费,限期进行整改,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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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精品课程的评审
第十三条 精品课程建设期满后,由所在二级学院(系、部)提出评审申请,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进行评估验收。
评估验收过程分为四个阶段,即:资格审查、网上教学资源评审、教学效果评价(二级学院(系、部)举证、审看录像、网上学生评价)和公示材料(包括申请表格、说明材料、上网资源、学院举证、教学录像、网上学生评价意见)15天。
第十四条 学院制定《太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指标》(以下简称《指标》),成立精品课程评估验收专家组,依据《指标》对精品课程评估验收。
第十五条 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,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,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延长时间后验收仍不合格的课程,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它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。
第十六条 评估验收合格者正式授予“太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”称号,称号一般保持五年。
第十七条 学院每年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符合条件者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“省级精品课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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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精品课程运行管理
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“太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”网站,发布与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的政策、规定、申请条件、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、通知等信息。教务处和课程负责人按照分工,各自负责精品课程在网上的信息发布、正常运行、维护和升级等相关工作。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(或新增)比例不低于 10%。
第十九条 学院对校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,检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主要在网上进行,也可实地考察。检查不合格的课程,取消“太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”荣誉称号,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。复查合格的恢复荣誉称号。复查仍不合格的课程不能重新申报学校精品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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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精品课程知识产权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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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校级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。凡申请学校校级精品课程的二级学院(系、部)和课程负责人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“太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”荣誉称号期间,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属于学校。校级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校内师生免费开放,课程负责人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。
八、附 则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太原师范学院教务处
2006年4月10日